大龙地产股民亏大了!

   “本以为能拿下‘地王’的房地产公司一定实力非常雄厚,没想到这个‘地王’却连土地款都付不起,害得我亏损了十万。”昨天,买了沪市上市公司大龙地产(代码600159)股票的南京投资者朱先生愤然向记者如此表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昨天告诉记者,大龙地产在有关北京顺义“地王”的信息披露中涉嫌违规,他的一位客户因此损失了700多万元,他已代表投资者向证监会提交了请求查处大龙地产及其相关责任人虚假陈述的申请书,而且他还正在准备材料,直接起诉大龙高管“失职”。

  奇怪!当地王不足3个月土地竟被收回

  大龙地产全称是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前身为投资者非常熟悉的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宁城老窖”,于1998年5月26日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后由于连年亏损,大龙地产重组宁城老窖,实现借壳上市。

  由于资本实力不强,大龙地产本来在资本市场一直默默无闻,鲜为人知,但在2009年的11月20日,大龙地产却一下子名声大噪:在北京市国土局举行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22号地块的拍卖中,大龙地产力挫保利、龙湖等20家国内著名品牌地产企业,以50.5亿元的价格拿下该地块,成为“地王”。尽管当时也有不少北京媒体对这家总资产不及30亿元的公司颇多质疑,但这匹北京地产界的“黑马”还是尝到了当“地王”的甜头,当天股价几近涨停,临近收盘时,涨幅高达8.89%。很多股民也把成为地王当做利好消息,随后纷纷介入该股票或者加仓。

  但这一切很快就变成了一场闹剧。由于欠缴地价款、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叫停了大龙地产在北京土地市场的拿地资格。随后的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正式发布公告收回该地块,并没收2亿元的保证金。这时,离大龙地产成为“地王”还不到3个月时间,大龙地产也因此成为迄今为止国内最为短命的“地王”。

  大龙地产梦幻般的地王风波,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因为在这场闹剧中,投资者真真切切感受到的却是公司股价如潮水般的大起大落,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大龙地产成为地王后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来说,股价的一落千丈让他们的发财梦一夜破灭,财富短短几天大幅缩水。

  南京投资者朱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昨天,他向记者讲述了他所亲历的投资大龙地产的伤心经历:去年11月21日,也就是在大龙地产成为地王后的第二天,由于看好大龙的前景,他买进了1万股大龙地产股票,价格在21元左右,随后大龙地产开始了一波回调,最低跌到15元附近,但他一直死死守住没有割肉,果然,12月中旬过后,大龙地产启动了一波新的上涨行情,并于今年1月21日冲高到22.6元,看到大龙地产股价突破了前期高点,他又买了5000股,谁知,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大龙因欠缴地价款、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的拿地资格,大龙地产的股价应声大跌8.08%。令人气愤的是,被暂停拿地资格后,大龙地产发布的公告却称,“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因此自己就没有及时卖出,直到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正式发布公告收回地王地块,并没收2亿元先期缴纳的土地拍卖保证金,利空变成了现实,此时股价已跌到了15元附近,随后几天又连续下跌,最低时跌到了13元附近。前后算起来,我总共损失了约10万元。

  可怜!短命“地王”让股民财富大幅缩水

  愤怒!股民认为公司虚假陈述要求调查

  被地王耍了一把的不止朱先生。北京投资者黄先生也是一位,他的投资损失将近30%,不甘被耍的他于2月23日愤然委托律师向证监会上书,要求调查大龙地产,并对其虚假陈述行为作出处罚。

  黄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昨天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关于请求证监会查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书”,根据该申请书表述:在2010年2月1日大龙地产公司被没收保证金以前,大龙地产没有按规定对外披露违约未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事项,直到2亿元保证金被没收,这一重大利空出现时才第一次披露。“大龙股份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竞买地王后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致使投资人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此外,张远忠还认为,大龙股份公司还存在误导性虚假陈述行为,比如,在被暂停拿地资格后,公司公告竟称“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而且,公司在分析“发展面临的困难”时,还把土地储备不及其他房地产知名企业作为其中之一,给投资人的感觉是暂停拿地资格不构成利空。

  起诉!大龙信息披露违规或被罚60万

  张远忠告诉记者,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代理投资者递交的投诉将在2个月内得到回复,如大龙违规将给予处罚,如果没有证实违规,证监会会给投资者相应回复。

  除上书证监会外,张远忠还打算以信息披露违规为由,代理股民直接起诉大龙地产高管。昨天,他告诉记者:根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证监会不对大龙地产的虚假陈述作出处罚,他将根据这条规定代理股民直接起诉大龙高管失职,要求民事赔偿。张远忠表示,目前国内已有20多位大龙地产的股民打算参与起诉,自己正在跟这些当事人办理代理手续,其中一位股民一人就持有0.5%的公司股份,“他花了2000万买大龙地产股票,结果损失了700多万元,被害得很惨。”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如果法院认定大龙地产高管信息披露违规,大龙高管们将面临最高60万元的罚款。”

  ■记者手记:

  虚假陈述背后可能还有更大的问题

  有一位非常知名的证券律师曾经告诉记者,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与操纵股价往往是相伴而生的,虚假陈述只是表面现象,操纵股价才是目的,因为操纵股价能带来巨大的利益,而虚假陈述能为操纵股价提供条件。要不然,你以为那些上市公司吃饱了没事干,在那里搞虚假陈述啊?这次大龙地产涉嫌虚假陈述被股民上书证监会要求调查,背后有没有操纵股价的问题?也希望证监会好好查一查,给广大受损的投资者一个交代。不要只抓到了“小鱼”,放走了“大鱼”,让那些肆意造假、操纵股价的幕后黑手得逞,继续危害股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