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
投资者上书证监会 大龙地产将被处罚!
也是昨日,大龙地产(600159,SH)股价自1月22日被暂停拿地资格以来首次上涨,涨幅为2.53%,收于每股15.01元。
大龙地产股价节节下挫
去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的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0.5亿元拍得“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楼面价近3万元/平方米,成为去年北京的“双料地王”。当日,大龙地产股票闻声上涨,涨幅为7.54%。
随后,媒体的质疑不绝如缕。大龙地产发布的年报显示,2009年,公司总资产为30.07亿元,仅相当于地价款的约60%。
今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表示,8家开发商因欠缴地价款、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的拿地资格,其中包括大龙地产。当日,大龙地产的股价跌幅达8.08%,此后节节下挫。
1月26日,大龙地产发布公告称,将于近期积极筹措资金,交纳地价款。公告还称,处罚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表示,取消大龙公司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据统计,从1月22日到2月12日,大龙地产的股价累计跌幅达30.24%。2月22日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其股价再跌3.68%。分析人士称,如果股民去年11月买入该股并且一直持有,亏损约为25%。
被指做虚假陈述
申请书称,从披露信息到没收保证金期间,大龙地产既没有补签土地出让合同,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筹集地价款。期间发布的公告,也未对上述核心事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披露,致使投资人作出错误判断。
张远忠向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虚假陈述。他还表示,公司决策层未能履行尽职勤勉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申请书中还表示,大龙地产作出拿地决定之前,未就此事发布公告;同时,在1月26日的公告中,也未及时做出风险提示。
张远忠表示,上述做法均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因此,“请求证监会对大龙地产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针对此事,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大龙地产董秘马志方,但对方未予接听。截至昨日晚间,大龙地产尚未就“地王”被收回及相关事件发布最新公告。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将于两个月后对此申请作出答复。张远忠向记者表示,已经做好进一步的准备。即如果证监会的答复不能令人满意,将不排除召集股东自行对大龙地产的董事和高管提起诉讼。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管若存在违法行为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遭到拒绝,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
下一篇:没有了
